湖口县检察院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专项监督活动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开展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把好“消”字号产品“安全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诊所、药店等场所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情况进行排查。

在专项监督现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涂少君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诊所、药店等场所销售的“消”字号产品逐一查看,认真排查相关产品及进货清单、产品说明书等,发现部分药店存在销售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消”字号产品的现象,干警们采取了拍照取证、抽取样品等措施,并向相关人员宣传涉“消”字号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下一步,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消”字号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消毒产品及药品监管工作提升。同时加大对药品安全领域问题线索关注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如何辨别抗(抑)菌制剂药,切实维护用药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安全可靠的民生产品。
检察官提醒
“消”字号产品是具有卫生批号的消毒产品的统称,抗(抑)菌制剂属于具有中度风险的消毒产品。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物料。如果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化学药物,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不是药品,不能替代治疗疾病。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