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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1日在湖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文琴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检察院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发展。

一、在社会治理上积极作为,守护安居乐业环境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145件21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5件192人;受理提请公诉案件165件277人,审结158件263人,移送法院起诉127件195人,不诉29件41人,移送其它检察机关管辖2件27人突出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涉众型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如曾经扰得四邻不安的两大涉恶势力火拼引发的“7.17”聚众斗殴案,逮捕了3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提起公诉,其中26人已做出一审判决。该案的查处,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对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综合考虑嫌疑人主观恶性、悔罪态度、被害人是否谅解等因素,依法作出处理,共对2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41人作出不诉处理,做到了罚当其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办案中注重对未成年嫌疑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如办理的李某某聚众斗殴一案,办案检察官考虑到李某某是未成年人,又系在校学生,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其平时表现,充分听取老师、同学和家长意见,依法对李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李某某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3、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始终践行群众路线,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参与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坚持树立正确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版的“枫桥经验”,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群众来访一站式服务。2018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83件,积极主动协调乡镇化解2件多年信访积案,并通过释法说理妥善应对“京广和”会员来访。办案中突显司法人文关怀,对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上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已为符合救助条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办理的黄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追回工资60余万元,并促进了另外两起相关民事执行案件的审结。

二、在服务大局上体现担当,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恶不除,社会不安。我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抽各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具体事项专人办理,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扫黑除恶宣传攻势,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向群众发放公开信、设置宣传栏等方式营造浓厚扫黑除恶氛围。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并利用位居大市场的地理优势,院大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十八种黑恶势力行为标准。在院办公楼前开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收到的黑恶势力线索由专人进行筛查,共向县扫黑办移送黑恶势力线索7件。三是立足检察职能,对涉黑涉恶案件由专门办案组办理,对黑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从严、从快批捕起诉,重拳出击黑恶犯罪,目前已对4件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还有4件涉嫌恶势力犯罪案正在审查过程中。四是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2018年我院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规定》,依法依规适时介入涉黑涉恶案件,着力提升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对公安机关定性为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严格依法审查,强化证据意识,既不降格处理,也不拔高凑数。如对公安机关以涉嫌恶势力犯罪提请批准逮捕的沈某某等七人寻衅滋事案,经审查认为,上述案件事实构成犯罪,但将此案定性为恶势力犯罪证据不足,我院通过多次沟通,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补强涉恶证据,目前我院已将该案以涉嫌恶势力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打好脱贫攻坚战既是民生责任,更是政治责任,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脱贫攻坚义不容辞。院党组克服人员极其紧张状况,按照县委要求派出两名干警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并选派5名干警担任贫困户帮扶人。一年来,我院驻村帮扶干警走出机关,深入帮扶村调研走访,宣传党的精准扶贫政策,与村两委成员一起商讨产业发展帮扶对策,与村委做好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对需要帮助的问题,积极予以协调解决。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实施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帮助其寻找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或为其寻找产业项目,在端午、中秋等重要节假日为帮扶对象送上粮油和帮扶资金。截至2018年底,我院帮扶的庆大村6户贫困户已经脱贫5户,长岭村9户贫困户已经脱贫7户,江桥村4户贫困户已经脱贫2户。

3、积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

积极采取措施服务非公企业,为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组织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对帮扶企业九江嘉远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辙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及时跟进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为公司新项目引进做好参谋助手,共商发展良计。针对危害企业发展的盗窃、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对造成九江富达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717.6万元的郭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秘密窃取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室资金10万元的潘某某盗窃案均做了快捕快诉,继续履行“四监督、四服务、四严禁”承诺。

4、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一项新的职能,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贴群众呼声,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成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组,在全市率先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群众反应强烈的早餐食品中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经抽样检测发现,部分早餐店制作的馒头、包子等食品中存在违规添加糖精钠问题,我院就此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对早餐食品的监管力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在全县开展了“放心早餐”专项治理活动,加大了监管执法频次力度,对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并通过发放《致全县早餐经营户的一封信》和举办全县早餐经营户教育培训班等方式切实加强早餐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守护了早餐食品的安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助推生态保护路径,对涉及危害生态环境保护的犯罪,在依法对其予以刑事处罚的同时,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手段,督促行政执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对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予以修复。2018年7月,县森林公安局将张某某等三人滥伐林木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认真审查后,不仅起诉追究张某某等三人的刑事责任,还向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张某某等三人对已经破坏的林地进行生态修复。接到检察建议后,县林业局责令张某某等三人共计补种树木1045株,修复了被破坏的生态。

三、在法律监督上聚焦发力,积极作为谋发展

1、切实加强侦查活动监督。

以审查逮捕案件为主线,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对情节较轻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口头告知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督促其立整立改。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执法行为,书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跟踪后续处理结果,全年共追诉漏犯6人。如我院在审查谢某某等四人盗窃案时,发现收购赃物的孙某某已经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公安机关没有将孙某某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我院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函,要求对孙某某收购赃物的行为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将孙某某移送我院,该案已被法院做了有罪判决。

2、有序推进审判活动监督。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围绕法院刑事判决开展审查。审查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和量刑“畸轻与畸重”并重理念,落实“三书会审”制度,即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同步审查,全年共审查法院刑事判决书109份。强化对审判组织的监督,严格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检察长列席县法院2018年第六次审委会并对会议讨论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同步推进民事审判监督,2018年共受理审查5件不服法院民事判决案件,对其中2件民事案件已提请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件。

3、稳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

针对湖口县看守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管混押及“牢头狱霸”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3次,口头建议20余次,均得到采纳或回复。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小、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或犯罪时年龄较大、患有严重疾病有可能不诉或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共对7人提出改变强制措施意见,均得到办案机关采纳;对于患有严重疾病又不适合取保候审、释放的在押人员,我院均及时建议看守所送往监管医院进行治疗,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我院联合公安机关、武警中队对看守所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看守所予以整改,依法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结合扫黑除恶工作,驻所检察官还对羁押的涉恶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了解他们思想动态,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在自身建设上固本强基,多措并举奋发自强

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干警28人,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分类定岗之后,86%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投入办案工作。其中院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责任制改革。2018年全年,我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办案99件,案件类型涵盖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诉讼监督业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我院今年9月起实行了“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办案检察官通过互学互助、专业化培训方式进行有效沟通衔接,内部加强联动,确保了新机制下的办案质效。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定岗后,办案人员更加专业化,员额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均到一线办案,既充实了办案力量,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也明确了办案责任,保证了案件质量。

2、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

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强化工作成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围绕实现从办案人员司法行为规范向全体检察人员工作行为规范迈进的目标,通过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对检察官起诉书制作、仪表语言、庭前准备和庭审应变能力等出庭公诉情况现场打分、评议,自觉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和监督。狠抓自身案件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核挂钩,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由检察长约谈案件承办人及分管领导。通过严格的考核督查,我院全体检察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得到极大提升,2018年,我院法律文书流转签发工作得到市检察院高度肯定,并将我院法律文书流转签发的“五个到位”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系统进行推广。

3、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把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在推动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开展诵读红色家书、青年干警上党课等党建活动,锤炼干警党性,提升干警政治素质。狠抓业务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共安排各类培训30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参学人员的业务技能、法律监督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我院两名青年干警在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中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并在“求振杯”九江市第二届诉辩大赛中双双进入前五名。

4、加大检务公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我院切实加大检务公开工作力度,成立“两微一端”湖口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做到检察宣传每日有更新,全方位地展示检察工作新成就。新媒体工作室正式运行以来,“湖口检察”微信公众号做到工作日有更新,每周推出一到两篇原创稿件。2018年7月,我院微信公众号在全国“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检察微信区县中位列第三名。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工作部署,开展“作风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治理活动,我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作风,聚焦“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对照检查,促进干部职工作风大转变。坚决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深化检务督察,及时学习上级有关问题通报,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16次,学习各类通报文件12次33份。今年我院检察工作满意度测评仍然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各位代表,一年来湖口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湖口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员紧张问题依然突出。我院在岗政法编人员只有20人,除了办案工作,还要承担大量中心工作,一人兼任数职,人员紧张问题十分突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有待加强。目前我院法律监督工作数量和质量都有待加强,特别是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诉讼监督发展不协调,要加大民事诉讼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三是公益诉讼的成效和公众知晓度不高,下步要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湖口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聚力一核三带、建设五个湖口”的发展战略和跨入“全省十强县”目标,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监督力度,推进队伍建设,为湖口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崭新的面貌和扎实的成效庆祝建国70周年。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不忘初心,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做到快捕快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全面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广泛宣传发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健全机制、提升战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做优刑事检察,补强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加大对司法活动中违法情形和犯罪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领域法律监督力度,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打造检察工作新亮点。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担当,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维护司法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

三是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公益诉讼办案人员配备,建立公益诉讼专门办案团队,按照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注重诉前程序作用,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效果,实现多赢共赢局面。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始终把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开展好各项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持续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抓好检务督察和执纪问责工作,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自觉把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到检察工作中去,确保令行禁止,推动湖口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五个湖口跨入“全省十强县”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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