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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律师接待
时间:2013-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来,湖口县检察院积极推行互联网律师接待工作,开通互联网律师接待服务工作,申请律师接待QQ专用号为1119508855,规定每个工作日上午8点到下午6点为QQ在线服务时间,提供案件咨询和预约服务,积极搭建网络信息沟通平台,提高律师接待工作效率。

  律师需提供“三证”或提交申请等有关书面材料,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后予以登记,安排接待,来院的安排查阅、摘抄和复印案卷材料工作。对申请收集、调取证据和要求听取意见的,及时作出安排,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律师如发现接待人员或案件承办人员在接待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或阻碍、拒绝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最大限度地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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